网络诈骗取保有缓刑吗
一、网络诈骗取保有缓刑吗?
1、主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诈骗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判缓刑,可以判缓刑,可以努力争取;郑州刑事律师席贯明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传讯时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保释候审人不得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恐吓、引诱、收购证人,不得作证或者诚实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应当先没收保证金,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违法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允许再次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不得再次取保候审的,应当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
郑州刑事律师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数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3万元的,属于“巨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欺诈数额特别大。欺诈数额特别大是认定欺诈犯罪“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欺诈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主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逃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财产,导致诈骗财产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欺诈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因诈骗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欺诈行为,欺诈收入归单位所有,金额超过5万至10万元的,依照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金额超过20万至30万元的,依照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于共同诈骗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确定犯罪数额,并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依法处罚。
4、欺诈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获得财产的,是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郑州刑事律师因此,即使当事人在网络诈骗罪被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被判缓刑,是否可以申请缓刑,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诈骗金额是否巨大,判刑是否在三年以下。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即使申请取保候审,也不会被判缓刑。